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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作风建设工作简报(2013第11期)

发布日期:2013-10-28 信息来源: 市纪委(监察局) 字号:[ ]


2013年10月8日

 

嵊州市“五动五倡导”着力解决“四风”问题

  今年以来,嵊州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28条办法”,推行“五动五倡导”工作法,着力解决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示范带动,倡导实干兴市。一是注重调研实效。完善市领导“六个一”制度,市级领导带头深入联系企、镇、村、户等,带动各级领导干部调研基层情况,解决实际问题。截止目前,该市党员干部共走访行政村463个、农户22.1万户、企业570家,帮助企业和农户解决各类问题5439个。二是靠前一线指挥。建立19个年度重大项目建设指挥部,由市级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指挥长,要求倒排工期,确保完成目标。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督查,根据工作进展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考核奖惩,促进项目开展。三是带头克难攻坚。市领导带头开展“三改一拆”、信访维稳、环境整治等重点难点工作,如在“三改一拆”集中攻坚活动中,实行市领导领办制度,35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先后落实88个领办点,带动各级干部克难攻坚,上半年已拆除违建898起,共计建筑面积51.5万平方,完成省下达全年任务的257.5%。

  二、管理推动,倡导节俭办公。一是严格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按照下降5%的要求,重新核定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公车运行费、购置费等控制指标。制定会议、培训、差旅、出国等四项综合性开支标准,如规定一类会议费用每人(天)不得超过280元,二类会议不得超过250元,三类会议不得超过210元。二是加强办公用房管理。中止政府性楼堂馆所新建计划,从严控制机关办公楼等维修改造。开展超标办公用房清理,杜绝豪华办公用房等现象。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公房出租借问题,调剂余缺,使公房回到办公用途。三是严控财政供养人员进出。明确每年新招录或聘用人员要少于自然减员人数,严禁超编进人。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聘用临时人员制度,开展编外人员清理工作,杜绝“吃空饷”问题。四是规范公车管理。清理公车违规行为,处置超标公车21辆,处置违规租借调车辆22辆。五是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严格实施经费与组团“双控”机制,今年对团组结构不合理、出访任务不明确、执行任务与出访身份不符合的3批团组进行了调整。

  三、科技驱动,倡导精简高效。一是推进网上办公。以全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为契机,全市乡镇(街道)、部门全市运用政务协同网进行网上办公,所有文件通过网上审批、签发、流转,促进了政务高效运转。二是推进网上审批。启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一条龙”联合协同办理系统,对重点建设项目、工业投资项目实施网上联合协同办理,确保实际办理时间比承诺时间提速50%以上。三是推进网上监管。开发政府投资项目一体化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将各相关部门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各阶段业务,放到统一的信息平台上协同办理,使关联部门业务经办流程优化、信息共享,使政府投资项目业务经办一体化、权力运行透明化、监督管理实时化。

  四、检查促动,倡导执行有力。一是开展“三率”测评。借用大学生志愿者,对驻村干部的知晓率、真实率、满意率等进行测评检查。今年8月,共电话回访农户2890户,实地走访农户265户,对“三率”较低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促进基层干部执行驻村值勤等制度。二是开展明查暗访。组织有关人员开展中秋、国庆双节前后公车私用、公务接待用餐等情况检查,对存在问题的6个单位及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对机关干部上班时间在经营性场所从事休闲娱乐等行为进行检查,共追究效能责任28人,其中免职4人。三是开展作风巡查。选择对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执行不力、软环境指数测评位次落后、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人力社保局、水利水电局、广电总台等三个单位开展了作风巡查。对发现违反“八项规定”、“六个禁令”等制度的情况进行严格问责,并要求他们认真整改。

  五、三级联动,倡导文明新风。一是市级层面规范党员干部婚丧嫁娶。出台《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若干规定》,在全市树立文明节俭的优良作风,坚决抵制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二是乡镇层面停办农村物资交流会。下发《关于全市一律停办农村物资交流会的通知》,各乡镇(街道)加强宣传引导,共停办农村物资交流会36个,遏制基层干部群众相互攀比、铺张浪费之风。三是村级层面实施“零招待”制度。推行村级行政事务“零招待”、公益事务和商务活动“限额”制度,遏制农村干部相互吃请等不良风气。制度实施一年来,全市共节省村级招待费914.98万元,同比下降41.24%。

越城区创新督查机制 重抓镇街干部作风

加快推进“三区”建设

  今年以来,越城区紧紧围绕中央八项规定,善于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区人大、政协领导作用,专门组建镇街干部作风督查指导组,加强作风建设督查指导,大力提升镇街干部干事创业的执行力和落实力,有效推进了“三区”建设进程。

  一、配强机构,区级与镇街并重。树立人大、政协班子也是一线的工作理念,变抓作风建设由纪委单线负责为四套班子合力共抓。在区级层面,组建由区委副书记任组长,区纪委书记和常务副区长为副组长,人大、政协领导为成员的全区镇街干部作风建设督查指导组。下设8个督导小组,对应全区8个镇街,每个人大、政协领导领衔一个督查小组,每组抽调3名相关区级部门机关干部。督查指导组下设区督导办,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在镇街层面,建立由镇街党政正职为组长的作风建设领导小组,下设作风建设办公室,负责本单位作风建设工作的协调,并与区督导办、区督导指导小组对接好作风建设督查工作,具体落实区督导指导小组发现问题的督促整改。

  二、确保实效,督查与整改并行。为确保督查高质高效,落到实处,明确规定督查反馈整改时间。各督查指导小组在督查活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及时向被督查镇街反馈督查情况,并抄送区“两办”和区督导办,对涉及区级部门的问题,由区督导办向有关部门和分管区领导交接。镇街作风办根据反馈内容,落实职能部门和人员,拟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及时实施整改,并在2周内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区“两办”、区督导办和督查指导小组,2周内未能完成整改的,需说明情况,先报进展,整改到位后续报结果。各督查指导小组根据镇街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和“回头看”,每月底由区督导办通报督查情况,并于次月中旬通报各镇街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到位。

  三、延伸职责,督事与察人并举。由区委、区政府委托和授权,赋予督查指导小组“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考察干部、指导工作、建言献策”五大职能,结合被督查镇街的实际,有针对性的加强督查指导,适时对镇街干部作风建设的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及时提出针对性、可操作的对策措施,并按规定时限反馈问题、督促整改。把发现干部、考察干部贯穿督查工作的全过程,注重在工作中考察干部的综合表现,为选拔任用干部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着力营造了提拔任用讲实在、重实干、出实绩“三实型”干部的用人导向。

  四、创新方式,订单与自选并抓。为确保督查工作的针对性,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专项督查、重点督查与突击督查,每月不少于3次。采用“1+X”的双向界定模式确定督查内容,“1”就是由区督导办根据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与重点工作的实时需要,每个月适时确定阶段性督查内容,以订单方式下达给各督查小组,包括文明城市创建、“三改一拆”工作、户外广告整治、扬尘污染治理等重点内容的督查。对重点项目推进中责任不明、措施不力、消极应付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进行督查问责。上半年,对违法用地问题突出的一个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驻村指导员和相关村主职干部等6人作了约谈和诫勉谈话。“X”就是各督查小组根据所对应镇街的工作实际,围绕中央、省、市、区关于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对镇街“三公”经费支出控制、村级“三零”制度执行落实等八大方面内容开展督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违反纪律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五、注重结果,考核与追责并用。加强对督查结果和整改落实情况的评估分析,把督查结果纳入镇街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并对干部问责问效。对反映的问题无故逾期未改、整改时限超1个月和一季度的,分别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中每起扣除1分、1.5分和2分,并酌情对相关责任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进行约谈、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对失职渎职并造成较大影响的,每起扣3分,并调整相关镇街党政正职的工作岗位或作降职降级使用等处理。涉及区级部门的,纳入部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按情节轻重酌情扣分。对违反效能行为的工作人员,每人次扣0.5分,并按相应效能进行责任追究。5月份以来,累计对镇街作风建设开展督查98次,对创建“洁净越城”、推进重点工作、落实门前“三包”、“河长制”、执行周六接访制度、机关干部上下班纪律、值班住夜制度和机关公车使用等20多项工作进行了督查指导。重点对“环境卫生曝光点”、重点项目推进情况、机关干部作风纪律等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14名违反规定的机关人员作了效能责任追究。

绍兴县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

风险警示提醒机制

  一是特定时段短信提示。在元旦、春节、清明、劳动、端午等特定节假日期间,对中央和省市近期作出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具体规定进行特定短信风险提示,在周末不定期进行相关政策提示,对象包括全县所有纪检监察干部及县委管理领导干部。

  二是重要事项风险提醒。就公款吃喝应避免、公务用车应规范、公款旅游应禁止等内容,专门编印《纪委提醒您》进行提醒。目前,已编印涉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方面内容的《纪委提醒您》已编印5期,相关反响良好,各镇街道在机关内部传阅的同时,下发到各村(居),提醒有关村干部,方便群众监督。

  三是重大事项定点警示。由县纪委(监察局)内设各室分线收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风险函告警示的有关事项,拟定《党风廉政建设风险函告书》,向有关单位或个人予以函告警示,并要求其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回复,整改到位。目前,全县已有两个镇街一对一收到《风险函告书》并作出整改,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四是特殊事件约谈质询。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及群众反应比较强烈的单位(主要领导)或个人,由县纪委(监察局)约谈提醒,情节严重的,发出《约谈质询通知书》,实施约谈质询并记录在案(纳入干部档案管理)。目前,已有多名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因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规定不到位而接受约谈或质询。

新昌县多措并举严控“三公”消费

  今年以来,今年以来,新昌县完善制度、多方监督、惩治评比多措施并举严格控制“三公”消费,力促干部清廉务实。

  一、完善制度促规范。一是公务接待月报制度。县级机关部门每月10日前向县纪委报告上月公务接待情况,包括接待时间,来宾带队领导姓名、单位及职务,来宾人数、主要公务内容、本单位陪餐人数以及公务接待费用、接待餐费、费用支出渠道等情况,加强公务接待费用管理,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堵塞公务接待漏洞。二是领导干部外出学习考察事前审批事后报告制度。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凡公务考察2天以上的,须提前7日填公务考察事先审批表,明确考察时间、内容、费用预算及来源等。考察结束后7日内向纪委、组织部上报考察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外出学习考察时间、地点、费用开支、考察地具有借鉴意义的主要做法经验以及外出学习考察心得体会等,杜绝公费旅游,确保外出学习考察取得成效。同时,规范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实行出国(境)人数与经费“双控”制度,将出国(境)经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三是公车管理“五定”制度。对全县公务用车实行定人驾驶、定卡加油、定点维修、定点停放、费用定期公示等“五定”制度,明确每季度首月20日对上季运行费用进行公示,并将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领导干部个人述职述廉内容。

  二、多方监督保落实。一是作风亮剑行动。不定期组织财政、公安、机关事务局相关部门及行风监督员,对乡镇街道、部门单位门卫(值班室)节礼存放,机关干部中餐饮酒、公款吃喝,公车私用情况进行地毯式暗访检查。今年以来,共开展大规模暗访3次,检查单位152个(次),检查农家乐饭店54个(次)。同时,由县纪委专门落实人员对公务接待情况进行每月抽查。二是强化群众监督。县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全天候受理群众对“四公”整治的投诉,对网络上关于本地“四公”整治的舆情动态进行收集、调查、回应,编发《纪检网络舆情动态》,做到第一时间调查、第一时间公布结果。三是实施强制结算。明确将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18项公务支出列入公务卡强制结算,不再使用现金结算。目前,全县161个预算单位全面推行了公务卡结算制度,3856名机关工作人员申领办理了公务卡,实行报销公务卡消费金额897万元。

三、惩治评比正风气。严肃整治奢侈浪费,今年来,纪委监察局共调处9起违规使用公车行为,对3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约谈,对6名工作人员分别作出效能告诫、通报批评、扣发奖金等处理。对暗访中发现的35辆公车未停放在指定地点的11个单位责令作出书面说明。对2起涉及“四公”整治的投诉件进行了调查处理。开展“比勤俭,比节约”活动,对年度“三公经费”控制好、达到控制指标要求的单位,在预算经费保障上予以倾斜。对“三公经费”不降反升且上升比例列前五位或上升比例列前二十位且增加总量列前五位的单位,由县纪委、监察局、财政局组织进行专项检查,并责成单位作出书面检查说明。同时,将“三公经费”控制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作为考察班子和干部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全县公务接待费用同比下降23.68%;公务考察领导同比减少89人(次),支出费用减少60.8万元,下降51.8%。;公车使用经费支出同比减少51万元,下降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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