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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绍兴市纪委 绍兴市监察局关于下发《绍兴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2-28 信息来源: 市纪委(监察局) 字号:[ ]


  

  

各室、机关党委:

  现将《绍兴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绍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绍兴市监察局

                                                                 2014年2月27日


 

绍兴市纪委监察局机关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重大部署。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市纪委监察局实际,现就委局机关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28条办法”、“六个严禁”和市委相关要求作为切入点,在委局机关全体党员中普遍开展一次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的问题,进一步锤炼优良作风、打造过硬队伍,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推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化,为全面深化改革、增创科学发展新优势,深入实施“重构绍兴产业、重建绍兴水城”战略部署,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加快建设现代化绍兴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二、基本要求

  把“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贯穿于活动全过程,坚持正人先正己,充分体现纪检监察机关的示范表率作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投身活动,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1、坚持领导带头。委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开展学习,带头征求意见,带头自我剖析,带头整改落实,带头实践创新,通过上级带下级、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做到认识高一层、学习深一步、实践先一着、剖析解决突出问题好一筹,以教育实践活动的良好成效,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正面教育为主。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站稳群众立场,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

  3、坚持问题导向。敢于直面自身存在的“四风”问题,切实增强力除“四风”之弊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从自身改起,从自己分管和负责的工作改起,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改起,让党员群众切实看到改进作风的决心和行动,感受活动带来的明显变化,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检验活动成效。

  4、注重开门整风。坚持讲求实效、开门搞活动,虚心听取党员群众批评,诚心征求党员群众意见,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反对自我封闭、自我循环,不搞自说自话、自弹自唱。

  5、着眼长效建设。既要把整改贯穿活动始终,坚持边学边改、立说立行,又要长期坚持、务求长效。委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做好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的健全完善工作,并身体力行,引导和推动纪检监察战线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常态化长效化。

  6、履行监督责任。根据职责分工,着力做好正风肃纪等全市教育实践活动专项工作,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28条办法”、“六个严禁”和市委相关要求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市委推进“六项集中行动”,抓好专项整治活动,坚决查处顶风违纪的人和事。抽调纪检干部全程参与全市教育实践活动的督导工作。

  三、参加对象

  委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重点是委局机关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

  四、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使委局机关全体全本步众路线为镜步突出作风建设,坚决自我提高,全过程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党员干部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有新增强、加强和改进作风有新进展、密切与群众联系有新进步、为民务实清廉形象有新提升,充分展示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良好形象。

  1、在反对形式主义方面,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和简报,真正从文山会海、繁文缛节中解脱出来。坚持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务实效,坚决克服学习流于形式、不深不透,调研浮于表面、蜻蜓点水,工作出于应付、标准不高的现象,树立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良好形象。

  2、在反对官僚主义方面,坚决纠正高高在上、口大气粗、指手划脚的不良倾向,坚决克服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现象,深化民情微群工作,自觉践行为民宗旨,尊重基层、尊重群众,做到虚心向群众学习、真心对群众负责、热心为群众服务,树立执纪为民、情系百姓的良好形象。

  3、在反对享乐主义方面,坚决克服攀比计较、拈轻怕重、贪图享受的倾向,切实解决精神懈怠、庸懒疲沓,安于现状、不思进取,自我陶醉、自甘平庸,在岗不敬业、出勤不出力等问题。严格廉洁自律,加强品德修养,增强表率意识,树立清正廉洁、奋发向上的良好形象。

  4、在反对奢靡之风方面,坚决抵制和反对铺张浪费的不良风气,坚决克服公务接待讲排场、使用公共财物大手大脚的现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28条办法”、“六个严禁”和市委相关要求,积极倡导过紧日子,勤俭办一切事情,树立崇尚节俭、艰苦奋斗的良好形象。

  五、方法步骤

  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委局机关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自2014年2月开始,集中学习教育实践不少于3个月。整个活动重点抓好以下3个环节: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

  1、开展“三思、三观”学习讨论活动。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的形式,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学习中发〔2013〕4号文件规定的学习内容,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之江新语》两本书。邀请市委党校专家作作风建设辅导报告;举办市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开展学习交流;其他党员干部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学习交流,并形成书面材料,学习交流材料在协同办公网上公布,开展优秀学习笔记评比活动。

  2、开展“向身边的先进典型学习”活动。组织向2011年全国、省和市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学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把先进典型作为镜子、尺子,组织党员干部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实际,认真对照检查自身存在的问题,营造学先进找差距改作风的浓厚氛围。

  3、开展“通民情、解民忧”活动。落实委局领导基层工作联系点制度,积极开展联系走访工作,深入到联系的区、县(市)纪委和派驻(出)机构、乡镇、村、企业、困难户中,上门走访调研听取意见。落实领导信访包案制度,常委包案处理疑难信访,开展下访、约访活动,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组织机关党员积极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同时听取社区及居民代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

  4、开展广开渠道征求意见活动。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上门征求意见、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形式,分别征求市纪委委员、部分党代表,区、县(市)纪委、派驻(出)机构和委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等的意见和建议,查找分析委局机关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

  1、找准查实具体“四风”问题。重点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28条办法”、“六个严禁”和市委相关要求的情况,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对照先进典型,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深入查找、认真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委局领导班子要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有关规定进行检查,继续深入开展“拼节约、反浪费”专项整治活动,针对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确保“五项经费”总量可控、下降明显。委局领导班子成员要书面条目式列出个人“四风”问题,报委局主要领导和督导组审核把关。

  2、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委局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督促抓好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等情况要作出说明。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担当精神等方面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委局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委局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报委局主要领导和督导组审核把关。

  3、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常委会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心,委局领导与室负责同志、派驻(出)机构负责同志谈心,室负责同志与党员干部谈心。通过开诚布公的谈心交心,增进了解、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并征求对自己的意见建议。

  4、召开常委会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通报征求意见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28条办法”、“六个严禁”和市委相关要求的情况,委局领导班子成员围绕加强作风建设、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查摆问题,既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又开展诚恳的相互批评,并对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回应。会后,一定范围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

  5、召开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其他党员以支部为单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各支部书记带头点评每名党员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每名党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查摆问题,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1、立说立行抓整改。把整改贯穿活动始终,从具体事抓起、从身边事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改起,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市纪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整改方案,针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制定整改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委局领导班子成员制定个人整改措施,在机关协同办公网上公示。党员干部要围绕制定、落实整改方案,积极建言献策、立整立改。

  2、集中治理突出问题。围绕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从问题上找根源、从根源上解决问题。重点在 “六项集中行动”中先行整改,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按照从严正风肃纪的要求,坚持从思想作风切入、从突出问题改起、从实际工作做起,把整改举措落在实处、一抓到底。根据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形势,全力加强纪律建设、作风建设、惩防体系建设和自身建设,更加有力地惩治腐败。

  3、履行职责攻坚破难。充分发挥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职能,深化“五查三问”机制,加强对“重构绍兴产业、重建绍兴水城”战略部署等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市委推动“六项集中行动”深入开展,强化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遏制公权滥用、严控“三公”支出、整治衙门作风、减轻基层负担等专项整治活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4、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相关制度。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更好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深化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完善委局机关权力运行流程图,严格规范权力行使。狠抓作风建设制度的执行,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统一部署,委局机关的教育实践活动不分阶段、不搞转段,3个环节灵活安排、有序推进。参加全市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工作的同志要采取灵活形式开展活动,自觉地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些,保证不降标准、不打折扣。

  六、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委局机关教育实践活动在市纪委常委会领导下、市委督导组具体指导下开展。成立委局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委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市纪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相关常委、监察局副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日常工作。由莫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吕智飞、竺洪亮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研究室、宣教室、干部室、机关党委有关同志为成员。各支部书记负责抓好本支部的教育实践活动。

  2、精心组织,营造氛围。要精心设计、勇于创新,积极探索形式多样、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活动方式和载体,积极做好教育实践活动舆论宣传工作,认真报送活动信息、做法和经验,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努力使教育实践活动有声有色、富有成效。

  3、注重结合,统筹兼顾。要始终坚持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和做好当前各项工作“两手抓”,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要把开展教育活动与谋划工作思路、促进工作落实和确保完成任务结合起来,以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以各项工作的落实检验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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