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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作风建设工作简报(2015第6期)

发布日期:2015-10-29 信息来源: 市纪委(监察局) 字号:[ ]


  

  【编者按】

  今年以来,市级相关牵头部门(单位)积极推进作风建设“六大”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市直机关工委和市机关事务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审管办)牵头的两项行动的有关做法予以刊发,供各地各部门(单位)学习借鉴。

   

  扎实推进“小微浪费”专项治理。有关做法得到市纪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一是强化引导,营造氛围。组织市级部门(单位)认真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省《实施细则》等,向机关干部发送一万余份《公私分明反对浪费从我做起倡议书》,开展“严格公私消费、杜绝小微浪费”大讨论,举办“拒绝浪费从小微做起”征文评选活动,获奖文章汇编成册供各部门(单位)学习借鉴,强化干部职工公私分明观念,促进勤俭节约习惯养成。二是重抓督查,提升认识。市直机关工委、市机关事务局于5月份督促开展治理小微浪费专项行动自查工作,查找宣传教育是否到位、规章制度是否执行、整改措施是否有力等情况;于7月份组织专项督查,对发现的制度不够完善、台账不够清晰、节俭意识不够深入、活动效果不够明显等问题,要求相关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加强管理。三是突出重点,形成长效。会同相关部门(单位)严控办公经费支出,督促落实好《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品使用管理的办法》,要求各部门(单位)办公经费比去年减少6%以上。规范办公用房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办公用房面积标准,合理调配闲置公房,提高公房使用率。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落实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和集中统一支付的“三定点一集中”制度,提倡绿色出行,减少公车使用。加强技术改造,逐步淘汰高能耗、低效能设备。加大考核力度,将治理小微浪费工作作为市直机关“三型”党组织考核内容,列入2015年度市级机关(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倒扣分项目。

  扎实推进审批“互为前置、政策掐架、擅设门槛”专项整治。经过前期集中排查和清理整治,督促开展整改落实攻坚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相互支持、协调配合,查找问题症结,研究解决办法,取得明显成效。审核确定的44个整治问题已解决26个、正在解决9个、已部分解决4个。重点对农村村民建房、房屋办理权证、市场主体登记设立、投资项目审批和建设、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等五个重点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如针对农村村民私人建房审批中先建房还是先分户的问题,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和市国土局深入调查研究、多方征求意见后,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村民私人建房审批中户口分户登记问题的通知》,解决了“一户一宅”政策前提下,农房如何分户,以及符合建房条件的农户及时落地等难题;针对市场主体登记设立方面“生产、加工、组装型企业设立、变更是否需要环保部门前置审批”的问题,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会同环保部门研究有关政策,多次协商探讨,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意见》,明确严格执行国务院决定保留的3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目录,从而取消了该项前置审批,等等。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如一些整治难度较大、涉及部门较多的疑难问题推进缓慢,五个重点领域的10个重点问题只有4个得到全面解决等,将进一步加大督促协调力度,确保如期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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