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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党风政风类工作信息(第一期)

发布日期:2015-10-29 信息来源: 市纪委(监察局) 字号:[ ]


  

绍兴市党风政风类工作信息(第一期)

   

强化问责  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绍兴市上虞区抓牢乡镇(街道)和部门两个重点,创新制度设计,“两抓一问”促乡镇、“一事双谈”抓部门,坚持查主观问题、强主体执行,突出执纪问责,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按照“领导抓、抓领导”的思路,以“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强化纪委监督责任,强化执纪办案和严格落实初信初访责任”为主要内容,狠抓乡镇街道党委班子建设;以“规范工程变更审查,规范财务票据审查,规范合同文本审查和加强村党组织书记个人行为监管”为主要内容,加强村班子“廉洁工程”建设;按照“问题导向、预防为主”的原则,以增加“一事双谈”次数、减少“一案双查”机会为指导,出台“一事双谈”实施办法,明确8个方面的情形,严查部门和单位“两个责任”不落实情况。查实的“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情况,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扣分项目,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视情实施问责。今年以来,道墟、盖北、曹娥街道、区便民服务中心、区农林渔牧局等4个乡镇(街道)、部门的党委书记、3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因单位涉纪信访问题、作风建设效能等问题,受到诫勉谈话,4个单位的16条整改措施正在积极落实中。

聚焦“四风”查问题 狠抓整改求实效

  诸暨市坚持严字当头、抓早抓小,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狠抓执行力建设,持续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面貌改变、作风转变,执行力提升。一是贯彻中央要求,狠抓“四风”。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凡是违反纪律规矩的一律予以通报批评,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坚持一寸不让、一查到底,紧盯重要节点、具体问题,开展5次明查暗访,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等“四风”突出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立足抓常抓细,从小处入手,对市级部门办公用房使用进行“回头看”,对全市28个单位副科(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公务用车要求执行情况进行检查。1-4月份,全市共下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涉及“四风”问题的问责通报4期,共批评单位19个次,效能追责6人,党政纪处分5人,组织处理免职调离1人。二是聚焦中心工作,狠抓执行。把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作为政治纪律,加强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确保政令畅通。认真执行诸暨市领导干部问责办法等系列问责制度,对失职失管失察失范的行为严格问责问效,督促市级层面、部门层面、镇村层面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落到实处,防止责任层层递减。今年来共督办市领导批示件18只。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做到刚性任务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到哪里,哪里发现问题,就追究到哪里。1-4月份,因执行落实不到位,全市共下发问责通报73期,通报批评单位188个次,问责干部84人次(科级干部72人次),党政纪处分16人,免职1人,降职1人。三是围绕群众利益狠抓整治。深入开展“十二个”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坚持每月不定时间、不定地点、不定形式开展明查暗访,并将发现的问题制作成6期节目,连续在《诸暨新闻》“民生聚焦”栏目播出曝光。目前,各牵头单位按照整治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各项整治工作。如,在有偿家教整治方面,教育局出台严厉的处理办法,刚性追责,已处理违规教师3人,问责学校干部4人;在整治串标围标方面,市公管办加大典型案件查处力度,着力营造公开、公开、公正环境。同时,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专题召开“窗口行业服务”规范化建设工作会议,对照考核标准,逐一落实责任,限期整改问题,着力提升窗口服务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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