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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党风政风类工作信息 (第四期)

发布日期:2015-11-30 信息来源: 市纪委(监察局) 字号:[ ]


  

绍兴市党风政风类工作信息 (第四期)

   

上虞区:开展年中照“单”回查专项行动

  为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区纪委开展“回头看”专项检查行动,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中重点问题、解决难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照“单”检查。检查对象为年初参与“一报告两评议三整改”的20个乡镇街道和10个区直部门。主要做法为:一是按“单”报告。书面报告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特色亮点及问题整改落实进展。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检查什么问题的原则。被检查单位就主体责任当面报告反馈的三类问题列出“三张清单”,建立整改台账,确保整改落到实处。重点就区领导、区纪委委员点评提出的问题与不足、群众信访反映强烈的问题和正风肃纪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逐项回查,完善整改措施,兑现整改承诺。二是对“单”检查。结合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由区纪委常委带队以实地走访、谈话了解、查看台账资料等方式检查。检查发现整改落实工作成效明显。乡镇纪委全部参加书记办公会议。去年因未查办案件而被考核扣分的两个乡镇主动多渠道挖掘案源,实现零突破。梁湖镇领导班子落实信访包案,积案化解明显。派驻(出)纪检组长聚焦主业,不再分管其他业务。例如卫计局吸取下属单位负责人违纪案的教训,全面梳理完善内控防范机制,新建监察室,配强纪检力量。鉴于整改落实容易反弹回潮,要求乡镇部门继续发扬“钉钉子”精神,一步一回头,真正做到不断整改、持续整改、深化整改。要敢于攻坚克难,对目前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要一以贯之,一抓到底,抓出成效。三是照“章”问责。为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按照抓早抓小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指导思想,区纪委出台“一事双谈”和“一抓两问”实施办法,以倒查问责为切入点,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指导、审核、把关、监督职责,并对执纪效果负责。通过乡镇“两抓一问”、部门“一事双谈”,将“两个责任”权责具体化。今年以来,因存在接受服务对象宴请、工作日中餐饮酒、单位食堂违规公款招待、行政村资金补助违规等问题,乡镇、部门“两个责任”履行不到位,单位主要领导、派驻机构负责人、乡镇纪委书记被追责的共10人,通报11期。

 

嵊州市:推出农村干部负面清单制度

                ——46条“红线”为村干部套上“紧箍咒”

  今年嵊州市推出农村干部负面清单制度。该制度自今年5月起,在13个乡镇(街道)试行农村干部履职负面清单制度的基础上,7月份,市委、市政府在全市推行《嵊州市村级组织负责人履职负面清单评价管理办法》。负面清单主要内容包括严肃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作风建设,执行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等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开展村级事务管理、执行民主监督有关规定和要求,廉洁自律等6个方面共46款内容。该制度由各乡镇(街道)评价管理,根据村级各组织负责人的相关职能,分清责任、逐条对照、逐项扣分、逐月统计,实行每年一次量化评价。负面清单所列的46款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原则上每起扣1—3分,每分扣报酬100元。当年度个人累计扣分满10分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满20分的予以通报批评,扣分在30分以上的,予以停职、免职、或罢免职务,且村级组织取消评先评优资格。该制度试行以来,已有63名农村干部触犯红线受到扣分处罚,农村干部履职负面清单已经显示出了其震慑作用的一面,负面清单在约束农村干部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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