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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六大”专项行动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25 信息来源: 市纪委(监察局) 字号:[ ]


  

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六大”专项行动的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单位:

  《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六大”专项行动的意见》已经市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17日

 

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六大”专项行动的意见

  为扎实推进2015年作风建设 “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年”、“厉行节约巩固深化年”、“正风肃纪联动推进年”活动,突出问题导向,突出为民务实,突出责任担当,经研究,决定2015年市县联动,在全市开展作风建设“六大”专项行动。

  一、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结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在全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开展以“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为主题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通过专题教育,促进党员干部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提升思想境界,切实解决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服务“两重”战略部署的坚定性、自觉性和主动性。

  此项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各地各部门配合。

  二、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

  针对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为官不为”等倾向,大力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切实解决党员干部“怕出错不愿干事、怕麻烦不愿抓事、怕吃亏不愿揽事”等问题,制定出台有关鼓励党员干部敢于履职担当的办法,完善能上能下机制,大力选拔政治过硬、敢于担当、敢抓敢管、实绩明显的干部;进一步加大调整不胜任、不作为、怕得罪人、不敢担当领导干部的工作力度;树立一批勇于改革创新、善于攻坚克难的先进典型。制订出台有关“为官不为”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敢担当、不愿担当,“庸懒散奢浮粗”等问题进行问责的具体规定,强化制度刚性执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想事干事、敢于担当。

  此项工作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牵头,各地各部门配合。

  三、开展重点建设项目落实情况“四查倒逼”行动

  针对企业群众反映的“项目推进难”问题,按照“项目业主反映审批问题必查、民生项目迟迟不落地排查、投资业主撤回在绍投资倒查、招商引资项目审批服务情况定期抽查”的要求,建立“四查倒逼”机制,推动项目建设大提速。要抓紧筛选确定一批落地难、开工难、推进难的重点项目,进行跟踪督查,特别要严格倒查一批已立项未开工或已拿地未开工,且久拖未果的项目,倒逼各地各部门加快推进重点项目落实。

  此项工作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地各有关部门配合。

  四、开展审批“互为前置、政策掐架、擅设门槛”专项整治

  针对企业群众反映的“办事难”问题,围绕一些部门自设前置、隐性前置、互为前置以及政出多门、政策掐架等带来审批流程不畅、办事效率不高等现象,进一步清理“审批事项”和不适宜的相关制度规定,通过建立有效的制度、机制和载体,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

  此项工作由市审管办牵头,各地各有关部门配合。

  五、开展“破两难、刹两局、盯两所”正风肃纪行动

  针对在开展重点建设项目落实情况“四查倒逼”行动和审批“互为前置、政策掐架、擅设门槛”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着力正风肃纪,强化执纪问责,严格责任追究,全力破解“两难”(项目推进难、企业群众办事难)。重点问责在行政审批、执法服务等过程中向企业和群众吃拿卡要,敷衍塞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敢担当、不愿担当,“庸懒散奢浮粗”等方面的问题。同时,继续抓好刹“两局”(酒局、牌局)、盯“两所”(私人会所、娱乐场所)整治活动。

  此项工作由市纪委牵头,各地各部门配合。

  六、开展治理小微浪费专项行动

  巩固深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专项整治活动成果,倡导机关党员干部自觉做到公私分明,弘扬节俭风气,培育节俭习惯,树立厉行节约先进典型,营造节俭为荣、浪费为耻的浓厚氛围;立足抓常、抓细,从小处入手,针对机关党员干部在使用公款、公物、公房、公车等方面存在的小微浪费现象,开展相关治理,进一步纠正和规范党员干部习以为常的小微浪费行为,严格公私消费,降低机关运行成本,促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此项工作由市直机关工委、市机关事务局牵头,各地各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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