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纪委通知,省纪委机关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拟在全省评选表彰“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21个,“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119名(含 9 名中央纪委嘉奖人员),以省纪委名义嘉奖优秀纪检监察干部110名。分配给绍兴的名额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1个,“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 7名,以省纪委名义嘉奖优秀纪检监察干部7名。其中市直评选1名先进工作者,2名嘉奖人员。
在市直推选上报的基础上,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杨晔同志(绍兴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作为先进工作者候选对象推荐上报;确定竺洪亮同志(绍兴市纪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组长)、蒋永娟同志(绍兴市纪委干部监督室主任)作为嘉奖人员候选对象推荐上报。现予以公示。
省纪委文件明确被中央纪委嘉奖的人员同时评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绍兴市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徐晓军同志为中央纪委嘉奖人员,即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
公示时间: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14日。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地向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公示举报电话:0575-85138117。
绍兴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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