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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绍兴市越城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6-07-25 信息来源: 中共绍兴市越城区委 字号:[ ]


  

  根据省委部署,2015年9月15日至10月20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越城区进行了巡视;2016年2月23日,省委巡视组向越城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越城区委对做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高度重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整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整改方案。根据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制定了落实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先后7次召开书记专题会议、区委常委会议、区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建立区委书记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二是层层压实责任,强化工作合力。针对反馈的意见建议,明确了具体整改措施,每项措施都落实牵头区领导、责任部门、相关责任镇街以及完成时限,形成区委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区领导牵头抓,镇街、部门具体整改落实的工作机制。三是突出问题导向,推动中心工作。注重把整改反馈意见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及优化环境“八大行动”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抓党风廉政建设推动机关干部高效廉洁干事,以抓干部队伍作风推动重点难点工作落实,进一步形成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把整改工作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具体举措、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四是坚持标本兼治,落实长效管理。强化制度建设。按照标本兼治的要求,坚持边抓整改边建制度,整改一项巩固一项,切实把整改成果固化为制度规范,扎牢持久防治的制度笼子。同时,深挖问题根源,举一反三,研究提出治本之策,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经过努力,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具体事项和问题绝大多数已整改到位,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对省委巡视组转交的75件信访件,进行认真梳理,目前所有信访件均已办结。据统计,初核问题线索38件,为23名党员干部澄清了问题,立案17件,其中科级领导干部3件;结案8件,处分8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2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9990.8万元。

 

  一、关于拆迁安置领域管理混乱、国有资产严重流失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加快推进拆迁安置领域突出问题整改。针对灵芝镇曲屯村拆迁安置问题,区委区政府于2015年7月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专业工作组,先后10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和督查。委托审计事务所对曲屯村650户拆迁户进行逐户审计、梳理问题,对存在问题的644户拆迁户,逐户制定整改方案。截止2016年4月底,421户已调整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追回过渡费、三项经费2061万元,其余已实施了书面公告整改,整改后减少安置面积37152平方米。由市、区两级纪委与区检察院相关人员组成了联合调查组,按整体面上拆迁的差错责任、个体拆迁中的差错责任、以会议纪要及集体讨论等形式决定的差错责任三个层面分别调查定性。对绍兴市东方羽绒制品有限公司违规多予确权建筑面积问题,核实后对该公司应核减补偿款178万元。目前,灵芝镇原党委书记杨国焕、曲屯村拆迁工作总指挥占龙根因受贿罪已被追究刑事责任,原灵芝镇曲屯村拆迁工作组组长王建良因涉嫌受贿、渎职犯罪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原灵芝镇曲屯村拆迁工作组组长胡迅因涉嫌渎职犯罪已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曲屯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潘仁德已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另有3人被党纪立案;对原曲屯村拆迁工作组5名成员进行问责处理。

 

  2.切实加强涉及信访反映拆迁问题的调查处置。已完成北海街道4户信访户反映问题的调查核实处理;城南街道3户信访户反映的问题已得到妥善解决。下一步将加大对信访人员反映有关拆迁问题的处置力度,进一步强化拆迁项目的外部监督,规范滞留户处置以及拆迁施工程序。同时,不定期开展面上督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3.加大对房屋拆迁、工程建设等领域腐败的治本力度。进一步规范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房屋拆迁、工程建设等领域管理,加大对房屋拆迁价格评估的监管,将出台房屋拆迁等规范性文件。同时,进一步完善对基层干部权力运行的规范制约,积极推行权力清单,规范镇街、村干部履职行为和权力行使。

 

  二、关于个别集体企业转制过程中存在侵占、贪污巨额集体资产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严肃查处了绍兴偏门毛纺厂原厂长陈阿来贪污集体资产问题,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同时,由区经信局牵头对全区集体企业转制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抽调相关骨干力量,成立专门工作小组,通过到市档案馆、本地档案室查阅和实地走访企业获取原始资料等方式,检查镇街集体转制企业共80家。

 

  三、关于部分领导干部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对全区科级领导干部开展虚假投资、期权交易以及通过特定关系人参股入股牟利等问题专项检查,全区科级领导干部如实填写《个人有关经济事项专项检查自查表》。同时,开展对科级领导干部是否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一次专项检查,持有绍兴恒信合作银行非上市公司股份的53名科级领导干部及其家属,已在规定期限内办理了股份清退手续,共计746.4577万股。

 

  四、关于个别乡镇借职工福利之名私分国有资产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灵芝镇公墓问题,区委成立了调查组,对灵芝镇公墓违建情况、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已清退151.72万元。涉及公墓所有资金及资产由区民政局全部转接管理。完成了对灵芝镇公墓问题的问责追责调查,形成了调查报告,并对该镇5名直接责任人进行党纪立案。

 

  五、关于执行财政性资金存放管理有关规定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制度。出台了《绍兴市越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等4件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大区财政性资金招投标规模。2月17日,对2016年区财政专户和区财政局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进行了招标,确定五家银行为中标银行。

 

  2.加强财政性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银行账户开设管理办法,对银行账户的设置、开立审批、开户银行的选择、银行账户的变更与撤销、管理与监督等作了明确。对绍兴市城中村改造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在非主办金融机构的账户开设账户问题,已按要求进行了限期清理,着力建立公款使用、管理的长效机制。

 

  六、关于城郊结合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开展迎恩门工程拆迁安置问题专项整改。成立了迎恩门工程拆迁安置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4个工作组,对照拆迁政策对原有的确权确户情况进行自查,认真核实情况,对25人次投诉举报问题进行反馈解释。对部分滞留户的确权确户情况进行公示,继续推进未安置户的处置工作。由市、区两级纪委完成对迎恩门工程拆迁安置问题的问责追责调查,北海村原村委主任周荣国因重复提供批文骗取安置问题被开除党籍,其涉嫌犯罪的问题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对北海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北海村原党支部书记等5名责任人进行党纪立案,对原府山国土所1名工作人员进行问责处理。

 

  2.开展蔡家江村信访问题的核查。由区纪委成立调查组,对城南街道蔡家江村信访问题进行调查。经查实后,2015年9月,城南街道蔡家江村原党支部书记因非法占用土地、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错误,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2016年3月,蔡家江村原出纳因违反其他财经纪律错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整治力度。严肃处理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刁难群众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对党员违纪问题按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定期曝光违纪问题,加强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下一步,将全面开展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重点巡查信访反映比较集中、“四风”问题比较突出的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同时,注重发挥村监会作用,建立了镇街纪(工)委书记每月例会制度,听取村监会工作情况汇报,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发挥好村监委发现基层干部问题线索方面的作用。

 

  七、关于部分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现象比较严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规范完善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办法。严格按照绍兴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建立健全镇街、区级部门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办法,不再单独设立考核奖。区财政局按照有关标准进行了核算,进一步规范发放区四套班子“两保一挂”奖金,超额部分按规定清退。截止2016年3月底,区四套班子中“两保一挂”奖金超2万元的4人,已按照要求进行了清退,共计清退8万元。

 

  2.全面自查自纠违规发放津补贴。对全区各镇街、各部门(单位)从2013年6月1日以来,发放津补贴情况进行了一次大调查、大梳理,2016年 1月14日下发了《关于镇街违规发放津补贴的整改通知》,要求镇街不符合上级有关规定的一律清退;符合上级有关规定的但超额发放的,超额发放部分予以清退。全区8个镇街中违规发放津补贴总计清退244.325万元。府山街道、城南街道、东浦镇、灵芝镇、镜湖城北新城公司、迎恩门指挥部等街镇、单位清退巧立名目违规发放职工福利共491.0585万元。

 

  3.加强监督检查。从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28条办法”、“六个严禁”和市委“26条办法”,重点检查购买、发放、收受礼金礼券礼卡等情况,对顶风违纪问题坚决查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强化震慑作用。

 

  八、关于少数领导干部存在兼职取酬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对全区科级领导干部在企业、社团兼职取酬情况开展了一次检查,违规兼职取酬的一律停止,违规所得的立即清退。在迎恩门工程建设指挥部兼职的4位区领导,已于2015年10月主动清退了迎恩门工程建设指挥部发放的全部福利补贴,共计4.68万元。

 

  九、关于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纠治不力的整改落实情况

 

  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公务接待审批报销制度。针对违规公款吃请问题,2016年3月下旬,对全区所有镇街和部门(单位)进行了一次自查自纠,镜湖城北新城公司、区机管局、区财政局、东浦镇、城南街道、府山街道、越州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等单位已于3月底前查明情况进行整改,并上报整改报告,对违规使用的物品进行封存处置。

 

  十、关于部分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区机管局按照新的办公用房标准,开展了全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专项督查行动,查找问题,及时整改。目前已按要求完成对延安路老区政府和镜湖新区超标办公室的整改落实工作。在镜湖新区办公的区领导已全部搬出延安路老区政府的办公室,原办公室由区机管局统一安排使用。

 

  十一、关于部分干部懒政怠政、担当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抓好关停企业的搬迁工作。2015年11月25日时运纺织有限公司已关停,考虑企业搬迁实际,经法院认可,同意时运纺织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底前完成企业设备搬迁,逾期搬迁的,厂房内财产作无主财物由街道处置。到2016年4月10日,时运纺织有限公司业主已自行完成对厂房内相关物品的清理,目前正在拆除之中。

 

  2.加强对拆迁过程的监督管理。针对在城中村改造、征地拆迁中引发恶性事件的问题。区公安分局已对发生在东浦镇合心村的2013年10月非法拘禁案和2014年4月寻衅滋事案,依法进行了立案侦查,现4人已被追究刑事责任。目前着手建立健全城中村改造拆迁施工队招标管理办法和委托拆迁公司“备案”制度,审核受委托的公司合法资质,加大矛盾纠纷排摸化解力度,严防拆迁中因矛盾纠纷扩大引发恶性案件。

 

  3.加大对庸政、懒政、怠政等问责追责力度。加大“四查倒逼”力度,加大对全区开展“招商引资攻坚年”、“城市品质提升年”、“干部能力强化年”三个年活动的面上督促检查,严格执行《越城区机关干部问责追责实施办法(试行)》,严肃查处“为官不为”等行为,严肃追究在重大决策执行、重大项目推进和重要工作落实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同时,充分发挥八个区委作风建设督查组的作用,对督查发现庸政、懒政、怠政等行为的,将严肃问责追责。今年1—6月份,全区共开展正风肃纪检查381次,检查单位1531家,查处违反作风问题163个,责任追究53人,下发通报69次。

 

  十二、“两个责任”履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严肃查处区人社局原局长违规将其近亲属录用为事业编制驾驶员问题。针对区人社局原局长未执行回避制度、弄虚作假,2004年4月违规将其近亲属录用为事业编制驾驶员问题。经查实,该局长在录用其近亲属工作中违反《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回避暂行规定》,没有申请回避,也没有直接证据证明该人事录用事项经过集体讨论,使其近亲属被录用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并划归绍兴市国土资源局,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其近亲属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2.抓好香山白莲岙安置房建设工程违规超建面积问题的查处。经查实,府山街道人大工委原副主任陈少岗(东湖镇原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利用其分管香山白莲岙安置房建设工程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违规经商办企业,低于市场价购房等问题,2015年11月区纪委对其作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线索移交司法机关。

 

  十三、关于用人上偏向“以能为先”,对问责干部重新任用不够慎重等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扎实开展选人用人情况专项检查。针对城南街道原党工委书记受处分之后仍违规重新任用,且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问题。经调查核实,于2015年12月24日免去其绍兴市越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绍兴市镜湖新区管委会依据有关程序于同月免去其绍兴市镜湖现代水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针对有的领导干部问责偏轻而后被重用的问题反映,区委组织部认真进行了调查核实,下一步将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五十九条关于问责干部重新任职规定,对被问责免职干部的重新任用从严把关,全面消除用人导向中存在的负面影响。区委和镜湖新区党工委高度重视,对3名科级领导干部任用情况开展自查,责成原干部考察组撰写了选拔任用有关情况说明,深入开展存在问题剖析反思,并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健全预防“带病提拔”长效机制,在干部人事动议、考察对象确定、拟任人选确定前征求纪检机关意见,强化廉政把关。

 

  2.严格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选拔选任工作。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省委组织部“五个办法”规定的程序要求选拔任用干部,认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各环节工作,确保环节不漏,程序不少。坚持正确的导向标准。树立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强化干部德的考核,对干部的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进行全面考察。坚持好干部的用人标准,注重对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工作实绩、群众公认度、岗位适应性的综合分析,把更多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好干部选拔出来。

 

  十四、关于个别领导干部子女存在“飞过海”进事业单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一名区领导近亲属“飞过海”问题,由区人社局牵头,会同区纪委、区委组织部派出联合调查组,现已形成调查报告。下步将按照相关政策统一进行处理。同时,开展了“飞过海”进事业单位情况专项检查,区人社局对2005年以来从外省、外市调入我区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进行了检查。

 

  下一步,越城区委将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大力度持续推进整改工作,确保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件件有结果。同时,抓住整改契机,深纠“四风”问题,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补齐短板,拉高标杆,为越城区“三区”建设打牢基础。一是强化落实“两个责任”。坚持把强化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两个责任”贯穿于整改行动始终,切实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强化“一岗双责”和层层传导压力。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责任。要继续抓好部分具体问题的整改落实扫尾工作,加快问题落实整改,做到件件有着落、有回复,确保整改工作全面到位。二是运用好“四种形态”。认真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有案必查,支持纪委监督执纪问责。严格贯彻执行《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内纪律,严守党内规矩,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党纪标尺衡量党员干部行为,让纪律规矩管人管事。三是持之以恒抓好“四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在作风建设上抓常、抓细、抓长,保持作风建设严要求、高标准,盯紧一个个具体问题,抓住一个个节点,不断巩固和拓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以铁的纪律、铁的决心抓好作风建设,确保全区风清气正。四是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规范干部选拔机制,重视提拔任用讲实在、重实干、出实绩的“三实型”干部和敢抓敢管、动真碰硬的“狮子型”干部。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切实规范选人用人程序,严格执行任用票决制,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会前报告制。五是建章立制用好成果。全面推行和完善清单式管理,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完善政绩考核评价和奖惩机制,建立健全促进干部干事担当机制,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形成干事创业良好氛围。用制度建设巩固巡视整改成果,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做好G20安保、镇街换届和推进重点工作等提供有力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5-88317044;邮政信箱:越城区纪委信访室,邮政编码:312000(信封上请注明:“对越城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zhxi007@163.com

 

 

                                                     中共绍兴市越城区委

                                                       2016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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