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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嵊州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6-07-26 信息来源: 中共嵊州市委 字号:[ ]


  

  根据省委部署,2015年10月26日至11月26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嵊州市进行了巡视;2016年2月25日,省委巡视组向嵊州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嵊州市委对做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高度重视,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整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整改方案。建立了市委书记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专题研究整改工作,明确任务、目标和要求。4次召开市委常委会议、9次召开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研究巡视整改工作。二是分解落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针对反馈的意见建议,明确199项具体整改措施,每项措施都落实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形成市级领导牵头、相关部门负责、限时整改落实的责任体系,并及时召开动员大会进行部署。三是狠抓整改重点,推动中心工作。把巡视整改作为改进工作、推动发展的重大契机,把抓好巡视问题整改与推进“十三五”开局之年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整改体现到各项具体工作中去,通过抓整改,引导干部把心思和精力集中到干事创业上,以推动发展的实际成效来体现整改工作的成果。四是坚持标本兼治,巩固整改成效。强化纪律规矩,严整治、重教育、强规范,做到举一反三,在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加强制度层面研究、制定和执行,扎紧制度篱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扩大整改成效。

 

  经过努力,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具体事项和问题绝大多数已整改到位,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对省委巡视组转交的190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梳理交办,已经全部办结。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2015年10月到2016年6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265件,其中乡科级干部12人,处分党员干部263人,其中开除党籍84人,立案数和处分人数同比分别增加35.9%和32.8%;移送司法机关6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900.7万元。

 

  一、关于市房管委管理混乱、违纪违法案件多发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加强经租房管理。健全房管委内部管理制度,出台《房地产管理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直管公房管理办法》、《危旧直管公房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制度,推动规范运行。建立经租房清册,实施台账管理,经梳理共有266幢1146户,其中住宅类967户、非住宅类179户,严格按照要求对公房实施公开招租。对未经公开招投标出租的公房,原定租期到期后一律实施公开招租。健全完善《公房出租出借管理办法》,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公房出租出借情况专项检查,督促行政事业单位严格按制度落实。

 

  2.加强对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将外逃的市房管委原主任吴建刚抓捕归案并移交检察机关。追缴涉案资产与案件查处正同步进行,被侵吞的国有资产已被冻结,税款已入库2504万元。对房管委案件进行彻底调查,至今已有10人因受贿、贪污、渎职等被追究刑事责任。

 

  3.加强房管委内部财务人事管理。建立健全财经财务相关制度,防范廉政风险。加强干部人事管理,理清内部关系,清退企业员工4人,削减1人。

 

  二、关于国有土地收储政策决策不慎重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清理有关国有土地收储政策。废止《国有工业用地收回及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出台《嵊州市国有工业土地收回补偿暂行办法》,进一步修订完善土地收储及补偿政策,更加依法规范收储国有土地使用权。

 

  2.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出台《嵊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细化“三重一大”范围,并按有关程序及时提交市委常委会讨论决定。

 

  3.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按照履行主体责任的要求,对有关土地收储工作具体决策和执行过程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市纪委对市国土资源局7名相关责任人的失职行为进行了责任追究,分别给予党内警告、通报批评等处理。

 

  三、关于拆迁安置领域监管缺失、补偿失控、问责不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健全完善拆迁安置相关政策。根据《城市房屋拆迁条例》、房屋确权发证等法规制度的规定,科学制定完善相应的政策,保证政策的合法合规和公平合理性。理顺建设局下属拆迁事务所和拆迁公司的相关职能,进一步规范运作。

 

  2.加大监管力度。完善加强对拆迁安置领域监管相关制度,明确问责情况和问责措施。加强对拆迁过程特别是政策处理、拆迁协议签订等审鉴工作,防止出现类似问题。

 

  3.组织开展拆迁安置问题专项调查。对104国道嵊州段改建工程拆迁问题进行调查,做好有关企业补充协议签订工作,追回超额补偿款696.18万元。加大对拆迁过程中失渎职问题的查处力度,对时任市交通运输局长兼改建工程副总指挥进行党纪立案。

 

  四、关于个别项目产权交易不规范存在较大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建立“1+4+N”的制度体系,在出台《嵊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订)》和四大行业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的基础上,积极制订“N”个规范性配套文件。

 

  2.加强国有产权转让与出租管理。严格落实国有经营权承包招拍挂制度,经营权转让在产权交易场所公开进行,健全国有资产转让、处置、日常监管机制及审计监督机制。

 

  3.调整南山水库引水复线工程投资回报率。市水务集团与投资方钱江水利进行协商,签订了补充协议,调整每年支付的输水费额度和方式,投资回报率从原7%降低到5.25%。同时,出借给嵊州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4500万元借款已全部收回。

 

  4.加大问责追究力度。对南山水库引水复线工程具体决策过程、主要事实、责任人进行调查,出具了调查报告。根据调查结果,市纪委对时任水务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进行责任追究,给予责令检查、扣发奖励性报酬的问责处理。

 

  五、关于违规将国有土地用于BT项目抵押融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及时终止相关协议。通知相关银行停止与黄泽江整治工程项目公司、银行资金封闭管理四方协议的签订,终止为BT中标方提供土地抵押担保,项目方最终没有利用该土地权证进行融资。

 

  2.做好项目甩项处置工作。成立黄泽江整治工程甩项处置专门工作组,完成与中标方谈判、建设范围界定、工程量核定以及回购款确定兑现等工作,收回了用于抵押的土地权证。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整合项目资源,有效节省项目建造成本。

 

  3.对全市范围内的BT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严格按照《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清理完善与上级政策不一致的政策制度。叫停按现有BT方式来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杜绝并确保不再发生违规抵押与担保行为。加大监管力度,修改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今后土地证不得向非国有公司提供抵押担保。

 

  4.加大问责追究力度。对违规决策具体过程、事实、责任人进行调查。给予时任黄泽江整治工程建设指挥部2名常务副总指挥党内严重警告处理,给予1名工作人员通报批评、扣发25%年度考核奖金处理。

 

  六、关于财政性资金和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对市财政资金、乡镇部门公款资金存放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梳理。出台《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规定,规范财政性资金存放管理。对于闲置资金量大于500万元且闲置时间长于3个月的财政性资金,要求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在2016年4月底前实施竞争性存放。目前,市建设局物业保修金及物业专项资金、市财政局财政资金等合计9.54亿元已实施竞争性存放。

 

  2.加强国有企业银行账户管理。出台《嵊州市国有企业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开展国有企业账户专项清理,对不符合国有企业银行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开设的账户,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注销手续,对符合规定开设的账户,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国资办进行备案。全市共整改国有企业27家,已注销不符合规定的银行账户82个,7月底前拟注销12个。城南新区、开发区、水利局对不符合规定的46个账户全部予以注销。

 

  3.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国有及其控股企业资金存放等财务事项管理的意见》,规范市属国有企业及其控股企业各类金融账户、资金存放、理财和票据业务等财务事项管理,防止发生利益输送和利益冲突问题,促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廉洁从业。对在金融机构工作的领导干部亲属的从业行为作出规范,防止出现利益输送。

 

  4.加强审计监督。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专项清理活动,健全完善公款使用管理,建立全市财经纪律执行情况每年定期专项检查制度。对20个乡镇(街道)、28个部门2015年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有关检查结果在全市通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开展政府投资项目综合监管措施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不断规范工程款支付等行为。

 

  七、关于单位公有房屋缺乏有效管理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摸底清查。经核实,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公有房产实际闲置面积为3.95万平方米,通过出租、危旧房拆除等方式已处置约1.85万平方米,对仍闲置的2.1万平方米公房进行分类处置。

 

  2.健全完善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管理制度。出台《嵊州市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嵊州市直管公房(非住宅)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建立健全市公有房屋管理制度。

 

  3.规范出租公房管理。对出租公房进行梳理分类,建立清册,健全清单化、信息化的管理体系,使公房出租管理流程化、规范化。对租户欠缴的租金,立即进行催缴,必要时通过法院诉讼进行催缴。对未经公开招投标出租的公房,原定租期到期后一律实施公开招租。

 

  八、关于部分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现象比较严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全面自查自纠。组织开展全市津补贴发放专项检查活动,对全市机关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进行了排查清退。全市共清退违规发放津贴补贴1130万元。对全市各乡镇(街道)、部门挂职干部兼职取酬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长乐镇、温泉管委会等9个镇街单位违规发放的挂职干部补贴35.7万元,已经全部退回。

 

  2.加强制度规范。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和有关福利待遇管理的通知》,加强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业务指导,督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强化执行,确保全市津贴补贴发放工作规范有序。进一步加大正风肃纪力度,把违规发放津补贴情况、机关事业单位经费开支作为重点,建立常态化的审计监督与检查机制,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

 

  3.开展问责处理。对违规将职工福利转嫁至工会、食堂账户发放以规避检查的问题进行调查,经济开发区已补缴2013-2015年工会会费,城市自来水公司已追缴违规发放旅游费,剡湖街道已全额清退在机关食堂违规列支发放的补贴。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对6名责任人分别给予诫勉谈话、责令检查等处理。

 

  九、关于部分干部违规兼职取酬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开展自查自纠。根据人员编制所在单位与工作所在单位上报的工资、奖金、津补贴等发放情况,由审计、人力社保、财政等部门对发放情况进行核实。全市共清退干部违规兼职取酬款项197万元。

 

  2.加强制度规范。下发《关于重申编制所在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人员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等发放的通知》,重申经组织同意的兼职挂职、借调等人员的基本工资、各类津补贴、奖金等发放,对各单位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关于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现象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组织开展整治党员干部赌博问题专项行动。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员干部涉嫌参与赌博的案件及线索进行全面排查,涉及党员领导干部涉赌案件238人,已查处182人。加大明查暗访和赌博案件的查处力度,2016年以来全市共查获涉赌党员干部44人,已全部立案查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切实解决“酒局”、“牌局”等问题的通知》等制度规定。开展“远离牌局扬新风、创业创新谋新篇”倡议和承诺活动,大力营造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

 

  2.严肃整改违规公款吃请和公款送礼问题。城南城中村改造有限公司用公款违规购买的物品已经全数清退。对市财政局、甘霖镇、贵门乡等7家单位、镇乡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进行调查,清退违规款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对7名责任人分别给予诫勉谈话、责令检查等处理。

 

  3.组织开展婚丧喜庆活动大操大办公款送礼问题专项整治。开展婚丧喜庆活动公款送礼情况专项检查,要求全市存在违规现象的单位及下属机构清退有关公款送礼款项,共清退121.23万元。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嵊州市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若干规定(试行)》,树立文明节俭的优良作风,坚决抵制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行为。

 

  4.开展全市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回头看”。制定出台《嵊州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相关管理制度。对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立即整改。市人大、政协的新办公用房,严格按照办公用房使用标准进行装修,已符合要求。建立全市办公用房统筹调剂机制,梳理形成全市办公用房调剂安排方案,正在根据方案逐步实施。

 

  5.严格公车管理。推进公务公车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公车管理的各项制度。市水利水电设计院、黄泽国土所、甘霖镇、长乐镇对有关公车管理问题作了整改落实。公路管理局对用于送礼的部分油卡进行了冻结,挽回了部分损失。根据调查结果,市纪委对市交通运输局4名责任领导进行了责任追究;责成市交通运输局对公路管理局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给予市公路管理局长免职处理,分别给予其他3名干部通报批评、扣发10-30%年度考核奖处理。加大公车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2016年以来已开展公车管理检查活动4次,对8家单位存在的违规现象下发通报进行公开曝光,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十一、关于一些干部为官不为、慵懒散现象比较突出的整改落实情况

 

  1.加强对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督查问责力度。出台《进一步优化督查考核机制的通知》,整合力量,成立市督考委员会,充分运用红黄牌警示督办制度,推进工作落实。严肃查处“庸懒散奢浮粗”“为官不为”等行为,严肃追究在重大决策执行、重大项目推进和重要工作落实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确保全市上下政令畅通。2016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共下发通报批评28次,黄牌警示督办单位3家,倒逼各项工作落地生根。

 

  2.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突出干事导向,扩大选人视野,打破论资排辈,大力选拔实干担当的干部,注重在重要岗位、重点项目中发现和使用干部。修改完善《嵊州市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调整办法》,制定出台《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治理为官不为的意见》,强化干部担当,提升干部执行力。2015年10月以来对12名工作不力或综合考评一般的领导干部进行免职或逆向交流处理,对2名干部进行降级使用。

 

  3.深化软环境指数考评活动,完善机关效能投诉举报机制,加强结果运用,开通嵊州市纪委微信公众号,切实提高机关部门服务效能。深入实施部门履职社会评价工作,深化电视问政工作,运用群众监督倒逼干部干事创业。促使各级领导干部敢于担当破难攻坚、集中精力干事创业。

 

  4.营造敢担当有作为的浓厚氛围。树立宣传一批勇于改革创新、善于克难攻坚的优秀领导干部典型;办好嵊州电视台《今日关注》栏目,曝光一批不担当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反面典型。

  5.规范临时机构设置管理。清理现有临时机构,及时撤销已完成阶段性任务的临时机构,防止与职能部门交叉和重叠,避免职责不清。对2016年新组建的4个临时机构,人员原则上由相关职能部门内部调剂解决,规范管理,明确工作责任和目标任务,并切实加强考核,真正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作用。

 

  十二、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健全市委主管直抓工作机制。市委坚持从自身抓起,坚持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进一步修改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促使以上率下,带头落实主体责任。

 

  2.完善主体责任面对面报告评议制度。探索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前三名免评、末三名扩评”的新办法,对排名末三名的单位不仅要评主要负责人,还要让其他班子成员面对面接受评议。进一步完善责任传导体系建设,在签字背书时,把《责任认领书》改为《目标责任书》,变“要我做”为“我要做”,充分激发责任主体的能动性和内驱力。不断拓展责任清单范围,并向下延伸到机关科室、下属单位、工作片、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层层开展履职约谈活动,使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到最基层,努力实现全覆盖。

 

  3.优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办法。构建三位一体新体系,列出党委领导班子9方面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4方面责任、党政班子成员“一岗双责”4方面责任,进一步明确履职要求、设立衡量标准,建立常态化、立体式的监督检查机制。今年以来,共对履行“两个责任”责任不到位的6名干部进行问责,其中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2人。

 

  4.强化派驻纪检组建设。采取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两种形式设置20家派驻机构,实现向全市61个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全覆盖。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市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市纪委派驻机构履职清单》等9个配套制度,规定了派驻机构的履职内容、工作要求和考核标准,促使派驻纪检干部更好履职尽职。

 

  十三、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有时贯彻落实市委意图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加强市委对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领导。发挥市委领导核心作用,召开市委常委会进行专题研究,出台《市委关于加强对市人大常委会工作领导的若干意见》,健全市委与人大党组的联系沟通制度。

 

  2.加强与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召开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每位党组成员谈认识,并由市委书记进行了集体谈心谈话,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形成具体整改方案,进一步形成共识,凝聚合力。

 

  3.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有关制度。召开全市人大工作负责人会议,组织开展党章党纪党规专题学习,开展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带头走基层、访代表活动和领导干部人大代表带头进选区活动。

 

  十四、关于领导干部中“圈子文化”比较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强化领导干部大局意识全局观念。市委市政府在出台重大决策、重要政策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加强对市委集体决策的贯彻落实,确保政令畅通。市领导带头实干,作出表率,以上率下,引导各级干部服务大局、服从大局,营造干事创业氛围。

 

  2.加强对党员干部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注重日常走访了解干部,建立对领导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工作制度。结合“两学一做”,教育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督促党员干部严于律己、修身正己、严于用权。

 

  3.规范干部选任程序。深化领导干部署名推荐制度,在重大人事调整前组织全委会成员署名推荐乡镇部门党政正职人选;完善干部日常化考察机制,加深对干部的了解,加强综合分析研判,储备一批干部资源。统筹推进部门乡镇间的干部交流,2015年12月以来,共交流干部170人。

 

  十五、关于一些重大事项协调、论证不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加强重大事项决策研究。市委、市政府通过深入调研,在“十三五”发展规划中明确了建设“实力嵊州、品质嵊州、魅力嵊州”的目标。始终坚持工业强市不动摇,深入推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七化”行动。同时,对目前市委、市政府正在实施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要工作开展梳理,对不符合客观实际的决策、项目和工作进行调整和完善。

 

  2.规范议事决策规则程序。出台《嵊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审议通过《嵊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程》。建立科学完备的重大项目决策制度体系,严格执行《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督的暂行办法》等文件。对市委、市政府的议事决策程序开展了一次全面梳理,进一步规范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决策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和监督机制,健全土地收储、项目、财经等集体会审制度。

 

  3.健全议事决策论证评估机制。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对项目的前期管理、计划管理、建设规模、概算控制、审批程序、审批时间、项目验收管理等做出了一系列明确的规定。健全完善决策执行情况反馈制度,加强第三方评估机制建设,建立重大项目预可行性论证机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进一步完善征求意见制度。

 

  十六、关于领导干部亲眷通过“裙带招聘”进入国有企业就业的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全市开展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劳动用工情况调查。根据调查摸底掌握的情况,采取“清退一批、削减一批、转岗一批”的办法,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清退一批,对于吃空饷的、省委巡视组巡视之后招录的、进人未经单位党委会讨论的、未签订合同未纳入企业编制管理的、到达退休年龄的等几类人员,立即清退,已清退115人。削减一批,按照现有国有企业人员数量计算再清退5%的国有企业人员,已削减59人。转岗一批,对于学历低、能力弱、薪酬高、与现岗位工作要求不相符合的人员,对其工作岗位进行调整,转至与其能力水平相符合的岗位,薪酬待遇也一并作相应调整,已转岗11人。

 

  2.规范国有企业用工管理制度。制定出台《国有企业用工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招聘管理、用工管理、薪酬管理,并建立健全纪律监督制度。

 

  3.加强国有企业人员定编管理。下发《关于核定国有企业职工员额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的通知》,对市场公司等34家国有企业的职工员额、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进行了核定,实行三年内自然减员减编,共合并单位19个、削减编制70个。同时,切实规范管理,今后需新设立国有企业及招录员工的,均须经市编委会讨论同意后方能实施。

 

  十七、关于干部任用和挂职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跨镇挂职、跨镇兼职”问题清理整改,6名挂职其他乡镇(街道)党委副书记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3名转岗挂职地任职,1名转岗综合部门,2名回原单位任职。另外3名干部挂职和任用不规范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到位。

 

  2.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干部兼职挂职机制。严格执行干部职数配备的有关规定,对兼职行为进行规范,除上级有规定或工作需要外,原则上不再兼职,对工作需要的干部主要通过干部的调配解决。2015年12月以来共开展市内挂职2批6人,均为市级部门副职挂职乡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以加强年轻干部的实践锻炼。

 

  3.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深入学习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浙江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动议工作办法》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巡视后开展人事调整(包括乡镇换届调整在内)共14批459人次,其中提拔或转任重要岗位166人,均严格按条例进行。

 

  十八、关于执行干部工作政策法规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规范领导干部企业任职。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今后凡到企业任职人员,一律不保留事业身份。结合人事调整,完成现有到企业任职保留事业身份人员的清理。新任市场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的公务员身份不保留,所有关系迁至市场公司。

 

  2.严格执行干部任免事项报告制度。加强与上级组织部门的联络沟通,在人事调整中,凡是按规定应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的事项,均按规定进行报告。

 

  3.加大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抽查核查力度。对1名没有如实报告的领导干部进行诫勉并约谈提醒。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强调对不如实填报或者隐瞒不报的,不得提拔任用,情节较重的,将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加大对个人有关事项的抽查核查力度,从严把关,一旦发现有意漏报、瞒报问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抽查核实结果及处理情况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十九、关于因缺少长远规划而导致人才储备不足、干部青黄不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结合乡镇换届,选优配强乡镇(街道)党政“一把手”。 按照“注重担当、注重实绩、注重基层”的选人用人导向,选配了7名乡镇(街道)党政“一把手”,目前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全部配齐。

 

  2.加强人才梯队培养建设。把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放到突出位置,着重掌握一批有发展潜力的85后年轻干部和一批优秀女干部、党外干部,并根据干部工作经历、知识水平、专业特长、个性特点和发展潜力,实施针对性培养。利用这次换届契机,积极选配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和党外干部,21个乡镇(街道)班子中共配备35岁以下年轻干部35名、女干部50名、党外干部7名,确保了“每个班子至少有1 名35岁以下年轻干部、1名女干部,1/3左右乡镇班子配备党外干部”的要求。

 

  3.结合换届配齐乡镇班子。开展换届前的谈心谈话和走访活动,深入进行换届前的综合分析研判,了解印证班子和干部情况,对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整体运行、各类结构、优化方向、进退留转和干部储备,以及班子成员思想动态、履职成效、作风表现等进行深入研究、作出预判。综合运用考察成果,注重选拔“狮子型”干部和“老黄牛”式干部,不断优化班子配备,形成合理的年龄、专业、经历、性别结构。

 

  4.拓宽干部选拔的来源渠道。注重从乡镇事业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这“三类人员”中选拔班子成员,这次乡镇换届共配备“三类人员”64名,其中新配备26名;加大本地干部的选拔力度,班子中成长地在本地或长期在本乡镇工作、熟悉当地情况的干部达到50%以上;加强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中工业经济、城建规划、政法维稳、基层治理等专业化干部的专职化建设,这次乡镇换届选拔15名素质好、有潜力、有专业化特长的机关干部充实到乡镇领导班子。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大力度持续推进整改工作,确保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件件有结果。同时,抓住整改契机,深纠“四风”问题,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为嵊州“十三五”更好更快发展打牢基础。一是切实履行职责。市委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建立党建责任清单,健全责任传递、压力传导机制,形成系统链条,促使各级党组织真正把主体责任扛起来,共同做到对党负责、对本地区本单位的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使主抓直管成为常态,查责评责成为常态,失责必问成为常态。二是深入推进整改。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加快工作进度,扎实做好部分具体问题整改落实的收尾工作。对市房管委案子,及时做好案件查处与涉案资产追缴,尽快办结和落实;对拆迁安置有关遗留事项,加大处置力度,彻底平息信访问题;对财政性资金存放、津补贴发放、三公经费使用等,严格统一规范;对参与“酒局”“牌局”的干部,严肃进行查处,真正把各项整改工作抓到实处、抓出成效。三是严明政治纪律。把遵守政治纪律作为最大的纪律,严格遵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始终把规矩、纪律挺在前面。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和《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把违反政治纪律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要内容,带动其他五项纪律严起来。强化看齐意识,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四是巩固整改成果。全面推行和完善清单式管理,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完善政绩考核评价和奖惩机制,建立健全促进干部干事担当机制,提振干部精气神,引导干部把心思和精力集中到干事创业上。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切实把国有资产管好。用制度建设巩固巡视整改成果,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推进有效投资、城中村改造、大交通建设、环境整治“八大行动”等重点工作,做好G20维稳安保、乡镇换届、实施“十三五”规划、全力打造“三个嵊州”等提供有力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5-83032127;邮政信箱:嵊州市纪委信访室,邮政编码:312400(信封上请注明:“对嵊州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zjsszsjwxfs@163.com

 

 

                    中 共 嵊 州 市 委

                    2016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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