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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围绕“五清”目标 打造“清廉国企”

发布日期:2017-10-09 信息来源: 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 字号:[ ]


  “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在建党100周年(2021年)的重要时刻,使绍兴国企在做强做优做大的进程中,达到“政治生态清朗、党风企风清正、政商关系亲清、从业行为清廉、营商环境清明”的“五清”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快推进“清廉绍兴”的工作要求,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结合市管国有企业的实际,会同市国资委党委制订出台了《关于建设“清廉国企”的实施方案》。《方案》运用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的思路和举措,重点明确了“政治生态清朗、党风企风清正、政商关系亲清、从业行为清廉、营商环境清明”的“五清”目标”。

  《方案》还提出了“清廉国企”建设的六方面18项具体任务:

  一是在“强根铸魂”上当好排头兵。夯实管党治党的根基,解决党建“四个化”问题;构建管党治党的网络,落实“五个同步”;提供管党治党的保障,推进“四个落实”。

  二是在履行政治责任上当好排头兵。健全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容错免责与失责问责相统一、驰而不息改作风正作风的工作机制。

  三是在履行经济责任上当好排头兵。当好国企的“看门人”和“守夜人”,推进党建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的深度融合,增强人民群众在“清廉国企”建设中的获得感。

  四是在履行社会责任上当好排头兵。坚守“底线”不动摇,坚持“亲”“清”的政商关系不含糊,坚定发挥“主人翁”作用不犹豫。

  五是在教育监督管理上当好排头兵。加强国企党员干部日常教育和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国企内控机制建设。

  六是在齐抓共管上当好排头兵。逐步形成市国资委党委主抓直管、市管国有企业党委主体担责、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责监督的工作格局,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市国资委、市管国有企业党委按照《意见》要求,继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市管国有企业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向每个党支部和每名党员覆盖,在绍兴“两个高水平”建设中发挥好国有企业主力军、排头兵作用,为“清廉绍兴”建设贡献国企力量,为清廉企业建设提供国企样本。”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陈建光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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