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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日期:2017-12-28 信息来源: 市纪委 字号:[ ]


  元旦、春节将至,为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全市查处的6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越城区原东浦镇(现东浦街道)镇长助理陆一力违规收受礼卡等问题。2015年至2017年,陆一力在担任原东浦镇镇长助理期间,收受多名管理服务对象购物卡、油卡、中华香烟,合计价值1.38万元。此外,陆一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陆一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二年)、行政撤职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2、柯桥滨海供水有限公司原党支部书记陈剑违规公款购买使用烟酒问题。2013年7月至2017年2月,时任柯桥恒通水务建设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陈剑,以公司开展业务招待需要为由,用公款购买使用烟酒,合计34.55万元。陈剑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3、上虞区环保局经济开发区环保分局原副局长汪华明违规收受购物卡等问题。2013年至2015年春节、端午、中秋等期间,汪华明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购物卡,合计价值5.1万元。此外,汪华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问题。汪华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4、诸暨市直埠镇姚公埠村原党支部委员姚迪华违规操办喜宴问题。2013年1月,姚迪华以“建房上梁”名义在姚公埠村操办酒宴50桌,村两委干部、亲属及朋友500多人参加酒宴,收受村两委干部礼金0.45万元;2014年3月,姚迪华以“儿子结婚”名义在姚公埠村操办酒宴60桌,村两委干部、亲属及朋友600多人参加酒宴,收受村两委干部礼金0.6万元。姚迪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回违规收受的礼金。

  5、嵊州市商务局商贸管理科科长钱东海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2016年10月至12月,钱东海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五次、足浴一次,费用均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此外,钱东海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钱东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新昌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党委书记、局长胡力强违规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7年7月,该局对局长办公室进行调整,调整后局长办公室分办公区(19.77平方米)、休息值班区(14.55平方米)和杂物间(14.25平方米),实际使用面积达48.57平方米,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胡力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以上6起典型问题,有的违规收受礼金礼卡,有的违规公款购买烟酒,有的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有的违规接受宴请,有的违规使用办公用房,均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身体力行,带头执行,以上率下,层层带动,形成“头雁效应”。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工作制度要求,认真履行管理职责,采取明查暗访、联合检查、交叉检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推动正风肃纪常态化。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发扬钉钉子精神,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形成震慑。要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浙江省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力、作风建设流于形式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落细、成风化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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