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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铁军我践行】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

发布日期:2017-02-14 信息来源: 市纪委(监察局) 字号:[ ]


 

  市委七届十三次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建设“特别讲政治、特别能战斗、特别守纪律”绍兴铁军的要求。纪检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纪检队伍的作风和纪律,关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作为一名纪检干部,首先要把自己摆进去,立足岗位职责,严格自我要求,做到“无须扬鞭自奋蹄”。一是做思想上的忠诚卫士。欲造“铁军”,先铸其魂。要在自觉参加机关党委和基层党支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坚持理论学习不放松,注重学思践悟,努力提高政治敏锐性,保持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二是做业务上的行家里手。原原本本学习“一部党章、两部准则、三部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具体条文,自觉参加纪检监察讲堂和业务培训,熟练掌握监督检查、执纪审查、信访化解、调查研究等各方面业务工作。三是做纪律上的践行者和捍卫者。作为手握戒尺的执纪者,既要心存敬畏,带头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纪法规,自觉接受监督;又要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坚决与违纪行为作斗争,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刘吕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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