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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民政局纪检组:开展立项监督 规范落实招投标项目实施

发布日期:2017-09-11 信息来源: 驻市民政局纪检组 字号:[ ]


  驻市民政局纪检组联合市民政局相关部门,于7月中旬对市民政局9家直属单位2016年以来单位自行组织的招投标项目进行立项监督。重点督查了招投标工作决策过程集体化、信息发布公开化、招标工作程序化、中标公示规范化、招标台帐案卷化等工作。

  在督查过程中,纪检组采取“一听、二谈、三查”的方式。“一听”:听取所在单位领导汇报,了解掌握单位实施招投标项目总体落实情况;“二谈”:召开所在单位干部职工座谈会,与部分干部职工进行个别谈话,了解单位执行招投标制度和程序等情况;“三查”:查看招投标项目的案卷资料整理归档情况,查看项目的合同签订情况,查看项目相关财务支付情况。

  通过立项监督,纪检组发现部分直属单位在招投标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合同签订不够规范、个别单位尚未制作案卷、财务管理不够严格等问题。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纪检组以书面形式向市民政局作出督查情况通报,指出4方面问题与不足,同时向党委提出意见建议2条。

  8月下旬,市民政局党委根据纪检组的意见建议,结合直属单位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绍兴市民政局关于处室单位自行组织实施招投标项目的暂行规定》。纪检组以“规范建立招投标案卷”为重点,再次对相关单位进行了“回头看”督查,目前相关单位均已进行了整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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