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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表彰大会在杭召开 我市柯桥区纪委、徐晓军等单位个人受表彰

发布日期:2017-09-28 信息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字号:[ ]


(图)省纪委召开大会,表彰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图)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刘建超同志出席表彰大会并讲话

  9月25日下午,省纪委召开大会,表彰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杭州市纪委宣传部等21个单位被授予“浙江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荣誉,汪盛华等104名同志被授予“浙江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丰曦红等123名同志受到省纪委嘉奖。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刘建超同志出席表彰大会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克己奉公、铁面执纪,有力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在波澜壮阔的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进程中经受了严峻考验和深刻洗礼,涌现出一批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他们在推进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做出了优异成绩和突出贡献,发挥了典型示范作用。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在成绩和荣誉面前,时刻保持清醒冷静头脑,向先进学习,认真对标,查找差距,以学促行,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向新征程中建功立业。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两学一做”,学出一份忠诚、学出一份担当,学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要始终保持战略定力,牢记使命,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要谦虚谨慎、再接再厉,重整行装再出发,切实推动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向纵深推进,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大力推进清廉浙江建设,在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中再立新功。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自觉树起严格自律的标杆,锤炼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从严内部监督管理,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浙江执纪铁军。

(图)市纪委徐晓军同志作为先进个人代表上台发言

绍兴市纪检监察系统受表彰名单

 

浙江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名单

绍兴市柯桥区纪委、监委

 

浙江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名单

徐晓军    绍兴市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

祝智贤    绍兴市委巡视工作联络组办公室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

骆大海    绍兴市越城区东浦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郎煜江    绍兴市柯桥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阮永祥    绍兴市上虞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宣 龙    诸暨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

倪 明    嵊州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梁新平    新昌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中共浙江省纪委嘉奖名单

竺洪亮    绍兴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

蒋永娟(女) 绍兴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金 娜(女) 绍兴市越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李雪峰    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原任绍兴市上虞区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

陈 侃    诸暨市纪委信访室(申诉复查室)主任

张夏良    嵊州市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

王永明    新昌县南明街道纪工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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